关于冠名(赞助)以及参展、展会广告
一、 赞助企业合作方式
活动总冠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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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
¥2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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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名方式 |
《×××2008年中国(南宁)第二届届国际名犬冠军展》 | 说明 |
冠名回报 |
A 赞助商对本次赛事享有总冠名的荣誉,冠名商有权以《首届×××2008年中国(南宁)第二届国际名犬冠军展》的名义对外宣传; | 价值无可衡量 |
| B 本单位领导可作为本次荣誉主席或副主席 | ||
| C 可作为本次表演活动联合主办或协办单位。 | ||
获得宣传媒体上的回报 |
A 在广西若干家强势报刊刊登单位名称或广告或相关内容。 | 为期2个月至1个月 |
| B 在电视、电台等宣传单位中,出现单位名称或广告或相关内容 | ||
| C 本次活动的所有宣传图册、资料、海报上列出合作单位名 | ||
获得展会现场广告回报 |
A 场内横幅4条(0.8m*8m) | 价值¥4800.00 |
| B 场外入口处大型气拱门2个 | 价值¥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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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场外升空彩色气球加条幅4个 | 价值¥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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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现场比赛相关区域广告投放 (主赛场围栏广告、选手袖标广告、展区广告区域平面广告) |
(相关设计包含设计、制作费)价值¥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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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展会现场企业形象宣传标准展位2个(6m*3m)具体由企业自行制作。 | 价值¥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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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主赛环两侧背景板2块(5m*3m) | 价值¥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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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相关活动中的回报 |
A 邀请冠名单位代表出席活动开幕式。 | |
| B 授予冠名企业产品为本次赛事指定产品荣誉;并作为展会现场抽奖活动荣誉礼品 | 共60位幸运获奖观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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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获赠本届展会门票通票200张 | 价值¥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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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冠名企业有权使用2008年中国(南宁)第二届国际名犬冠军展标志和名称以及所有有关于赛事的无形资产,如“2008年中国(南宁)第二届国际名犬冠军展合作伙伴”等称号。 | 价值无可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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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赞助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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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
¥1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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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赞助商回报 |
A 成为2008年中国(南宁)名犬冠军展唯一赞助商; | 价值无可衡量 |
| B 可作为展会唯一赞助商或协办单位 | ||
获得宣传媒体上的回报 |
A 在广西若干家强势报刊刊登单位名称或广告或相关内容。 | 为期2个月至1个月 |
| B 在电视、电台等宣传单位中,出现单位名称或广告或相关内容 | ||
| C 本次活动的所有宣传图册、资料、海报上列出合作单位名 | ||
获得展会现场广告回报 |
A 场内横幅2条(0.8m*8m) | 价值¥2400.00 |
| B 场外入口处大型气拱门1个 | 价值¥3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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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场外升空彩色气球加条幅2个 | 价值¥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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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现场比赛相关区域部分广告投放 (主赛场围栏广告、选手袖标广告、展区广告区域平面广告) |
(相关设计包含设计、制作费)价值¥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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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展会现场企业形象宣传标准展位1个(3m*3m)具体由企业自行制作。 | 价值¥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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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相关活动中的回报 |
A 邀请唯一赞助单位代表出席活动开幕式。 | |
| B 授予冠名企业产品为本次赛事指定产品荣誉;并作为展会现场抽奖活动荣誉礼品 | 共60位幸运获奖观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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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获赠本届展会门票通票100张 | 价值¥2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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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合作商12万元人民币。
赞助合作商家回报:
A项:在展会入场券中设计有企业的名称和宣传内容。
B项:在比赛现场的广告中冠以“赞助单位”名称。
C项:可获赠活动现场入口处标准的企业广告牌2块(面积为2米×3米,具体由企业自行制作)。
D项:设会场企业形象宣传标准展位1个(3m*3m)。
E项:获赠展会比赛的嘉宾票5张(价值1500元)。
F项:协同展会为期2个月的电视、电台、报刊、网站宣传
以上赞助具体事宜以协议为准。
2008南宁第二届名犬展中国纯种犬俱乐部南宁站比赛招商收费
单项广告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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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单价 |
单位 |
说明 |
主赛场围栏 |
¥1000.00 |
块 |
2m×1m;3块以上 800.00/块 |
主席台两侧大型背景板 |
¥3000.00 |
块 |
5m*3m |
主会场外气拱门 |
¥3500.00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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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升空彩色气球加条幅 |
¥2000.00 |
条 |
12m*1m |
场内横幅 |
¥1200.00 |
条 |
8 m* 0.8m |
展位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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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单价 |
单位 |
说明 |
特装展位 |
¥300.00 |
㎡/2天 |
36㎡起租(由参展单位自行搭建) |
标准展位 |
¥3000.00 |
㎡/2天 |
标准展位3m*3m;每个展位提供洽谈桌一个、洽谈椅2把、展位照明、楣板文字 |
展会会刊广告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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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单价 |
单位 |
说明 |
封面 |
¥10000.00 |
页 |
每家参展商免费派发3本,参赛犬舍免费派发2本 |
封底 |
¥6000.00 |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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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二 |
¥4000.00 |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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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三 |
¥4000.00 |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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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0.00 |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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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页 |
¥2000.00 |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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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页 |
¥1000.00 |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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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展会提供特殊展示区设计制作服务,会刊规格为16开,彩色胶印会刊广告可自行提供设计稿;参展商如需相关展示、广告设计可向活动承办方咨询;会场展示、会刊广告设计均须收取一定设计制作费用。
广告投放:
户外媒体:南宁万达商业中心大型户外广告灯箱;平面媒体:《宠物派》、《秀迷》、《名犬杂志》电视媒体:广西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新闻在线》栏目、南宁电视台《新闻夜班》栏目;电台:FM100.3 、FM107.4等媒体近3个月的广告宣传。
网站:www.chinakennelclub.org www.chinapet.net www.youku.com www.nnsky.com等网站宣传近3个月。
注意事项:(条款附参展协议)
本届展会的主题某某杯2008南宁第二届名犬展中国纯种犬俱乐部南宁站比赛,将于2008年11月29日-11月30日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办。(本届展商可以是个人、公司或有关组织)
一、参展申请
1、 参展商申请表应由参展商授权的人士填写并列明身份。注明参展商的姓名。参展申请表截止日期为11月7日。
2、 所有参展商只允许展出与该展览有关展品,其所有展出产品和宣传资料合法,如参展商有违规条款,展会承办单位
会以确认函的方式通知展商。
3、 展会承办单位保留为展览总体利益考虑而变更站台位置、大小和展览地点的权利。如有变更,展会承办单位会以确
认函的形式通知展商
二、展台搭建:由展会承办方统一搭建。
三、付款: 随交回申请表并与承办单位正式签订合同时全部支付。属参展商原因不能参展或其他事宜,参展商
不得要求展会承办单位退款。
四、取消展览地:在临近展会之际,参展商不允许任意取消、选择或减少已定展位。
五、展品要求
1、 参展各类宠物提供宠物性别、年龄、品种、及喂养本宠物注意事项;怎样科学喂养;由承办方制作站牌;禁止在场
内买卖宠物
2、 参展食品提供用品营养使用说明;怎样喂食更科学;有承办单位制作展牌;展商自带宣传卡;禁止在场内贩卖有毒
及假冒用品。
3、 参展用品提供用品说明;有承办单位制作展牌;展商自带宣传卡;禁止在场内贩卖有毒及假冒用品。
六、法制与法规
展商必须无条件服从现有法规、条例及规章制度,或当地政府、公众权威人士、展馆负责人根据新情况要制定的规
章制度。如参展商有任何违背;将立即取消参展资格,追加责任。
七、不可抗拒力
主、承办单位如果在无法控制的情况下全部或部分未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对所有任何展览规定条款进行任何修改或变动、取消展览或部分时间开放则主、承办单位将不须对参展商负责。
总策划:南宁置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策划组负责人:齐俊桥
招商组成员:齐俊桥、李济科、梁韵、邹樱
负责人: 齐俊桥
招商热线:0771-4925771 13978659304 13607819714 13471159917 13878135232
付款方式:
参展商: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账号:2102106009249049783
户名:南宁置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